唐政办〔2024〕33号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直播带货、激励电商发展工作部署,培育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新模式,紧抓时代热点,发力特色产业直播,激发传统产业新活力,促进电子商务提质增优,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实施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双轮驱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进一步培育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利用唐河县品牌优势,孵化一批网红品牌,培养一批网红带货主播,培育直播产业新集群,促进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把唐河打造成南阳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全面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推进电商与本地优势产业有机融合发展,到2025年底,在现有基础上再培育出10个年销售超1000万元的电商企业、20个年带货超500万元的直播电商企业,快递上行件达到4000万件,销售额达到30亿元。
三、主要任务和扶持措施
(一)加强电商行业整体规划
1.构建开放型电商发展生态。发挥本地特色产业整体优势,构建以淘宝、拼多多、京东、抖音、快手等大平台在唐河共同发展的电商生态;鼓励各种直播新模式、新形式发展,与直播电商融合,并在人才、流量等方面进行共融互通。
2.定期发布行业分析报告。依托相关数据公司、电商平台企业,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市场调研和行业研究,定期发布电商行业发展情况报告,客观反映唐河电商行业发展现状,为政府决策引导、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指导。
3.推动成立电商协会。促进唐河电商行业规范化,提高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形象,搭建唐河县电商产业交流平台,促进经验分享和资源对接,推动行业共同发展。
(二)打造直播基地
4.培育特色产业直播基地。县商务局、招商投资促进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接各大主流直播电商平台(京东、淘宝、快手、抖音等),依托县域优势,建设特色产业直播电商基地,同时探索综合性直播电商基地的建设与运营,推动直播电商产业快速发展。
5.引入培育直播电商机构。通过直播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和集聚优质直播电商平台、直播机构、MCN机构、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入驻。对于以直播带货为主要业态的直播电商企业、直播服务机构,经营场所300平方米以上、员工(含签约主播)20名以上的,给予经营场所前三年租金减免补贴;对于签约主播20名以上且能够独立核算的电商类公司年税收贡献在100万元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综合支持。
6.扶持新型电商企业发展。综合利用我县产业政策优惠、产业聚集性强等优势,鼓励县内企业与专业的直播电商企业合作,或引入和培育有实力的主播团队,构建适合自身的直播体系。大力推动我县电商企业向新型电商企业转型,做大业务规模,丰富主播资源,提高主播服务能力和运营能力,鼓励优质直播电商企业成为各大直播电商平台官方认证的MCN机构,带动壮大我县直播电商和新型电商市场主体。鼓励电商企业积极注册商标,创立自主品牌,对于通过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新模式,孵化出当年度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网红品牌”,给予网络销售额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于本地规上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转型直播电商的,销售额超过200万元给予直播带货销售额(以平台后台结算数据为准)1%的奖励,每家企业(合作社)上限20万元;对于传统电商企业拓展直播电商的,给予签约主播(带货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且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的企业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奖励,每家企业上限3万元。
(三)构建普及性与专业化结合人才培训和孵化体系
7.建立专业型和普及型并举的直播电商培训生态。县商务局牵头开展直播电商培训,强化电商主播孵化,重点组织对新人进行包括自媒体、短视频、电子商务、直播技巧等业务直播知识及农特产品知识,粉丝互动技巧、吸粉能力、消费心理学等基础知识的培训。通过系统化理论学习和直播带货实操,培育与唐河优势产业匹配的主播人才池。依托京东、淘宝、快手、抖音等主流平台资源,通过线下培训,对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工业企业、专业市场商家、电商从业人员、返乡大学生等从事或者计划从事直播电商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直播电商专业培训,引导相关企业和个人学习、应用直播电商。
(四)推动直播电商在更多领域应用
8.实施“村播计划”,加快直播电商在乡村振兴领域应用。通过培训和孵化农村主播,培育农村直播人才,开展直播技能培训,提升农户直播操作、运营技能,让直播电商参与乡村振兴国家战略。通过直播电商引流带货,帮助各乡镇优质农特产品、滞销农产品线上销售,带动农户增产增收。
9.鼓励直播电商与“夜间经济”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开展直播新业态和运营模式创新,鼓励电商企业设立唐河夜间消费专题,借助直播电商新业态,为消费者提供丰富的餐饮、购物等导购导游服务,提升夜间线上消费体验。组织网红主播开展“打卡美景”“网红探店”“商户吃播”等夜消费商圈直播活动,向用户和粉丝介绍特色店铺和菜品,打造一批网红旅游打卡点,带动夜间经济发展。
(五)完善电商产业链配套,降低快递资费。
10.降低电商企业物流成本。以唐河县综合物流园租赁费用优惠、自动分拣设备补贴等政策鼓励县内快递物流企业积极服务电商企业,通过打包需求、集约谈判等模式,进一步降低电商企业发件成本,促进快递物流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
11.引导快递企业降低资费。鼓励县内“三通一达”、极兔等大型快递公司与公司总部积极对接政策支持,引导自身降低资费,提升业务总量。在我县内注册的快递公司,年发单量在100万单以上,同比上年发件量增长50%的,奖励5万元;增长80%奖励8万元,增长100%的,奖励10万元;年发单量在300万单以上,同比上年发件量增长30%的,奖励5万元;增长50%奖励10万元,增长80%奖励15万元,增长100%的,奖励20万元。
在我县内注册的快递公司与总部对接后,争取到相关政策,快递价格达到周边县市最低价且实施半年以上的。经商务部门、交通部门核实,给予10万元奖励。
12.补助电商企业增量。对于在我县注册、运营时间满一年,且发货量(通过县内快递企业)不低于日均500单的电商企业,同比上年增长单量部分,每单快递补贴0.2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时,引导电子商务等网络平台合理优化企业商户和个人利用平台经营的抽成、佣金等费用。
(六)推动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升级
13.鼓励发展跨境电商。鼓励县内企业积极发展跨境电商,带动唐河工艺品、鞋服、农特产品等本地特色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对于通过各大跨境电商平台销售本地产品,纳入海关统计年度跨境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年度交易额给予2%奖励,每家企业上限10万元;并给予国际运费的5%补助,每家企业上限10万元。
14.鼓励企业建设海外仓。对我县企业投资自建的海外仓,对企业投资建设费给予最高不超过30%的补贴,单一企业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七)突显园区集聚效应,建立唐河电商创业基地。
15.减免房租。对于经园区管理方审核入驻唐河县综合物流园的电商企业,实行房租前两年减免的优惠政策,并协调园区内快递企业(中通、申通、圆通、韵达、极兔)给予快递费用优惠支持。
16.支持初创型小微电商主体快速发展。对于园区内,网上年销售额首次突破300万元、500万、1000万元的电商企业(以电商销售后台数据为依据),分别给予不超过1万元、2万元、5万元的奖励。(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
17.加大电商企业招引力度。完善电商企业招商政策加大电商企业招引力度,重点对跨境、直播带货、平台建设等企业项目大力招商,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在唐河开展业务,吸引在外发展的唐河籍电商从业者回乡发展。
(八)营造直播电商发展良好氛围
18.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本地自媒体等县内外的新闻媒体资源,特别是运用好新媒体资源,大力宣传唐河县电商产业发展情况,营造浓厚的电商发展氛围,推动电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商新业态发展,将发展电商尤其是直播电商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要切实加强工作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电商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帮助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县商务、市场监管、工信、农业、文旅、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及各行业协会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能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提升服务水平,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电商企业、园区共同参与的联合工作机制,组织“直播电商+”对接活动,促进电商与各领域融合发展。建立调研机制,赴电商发展较好的城市调研,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指导我县电商行业发展;加强对我县重点企业实地调研,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推动企业做强做大。
(三)优化政策支持。全力支持以直播电商为代表的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设立每年500万元电商专项补助资金,对发展绩效好、示范效应强的直播电商企业项目予以支持和奖励,对行业带动作用明显、影响力强的电商企业,优先考虑认定为唐河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同时积极向国家、省、市推荐参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树立行业发展标杆。
本行动方案优惠政策有效期自文件出台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奖励政策与上级有关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企业须为注册在我县独立经营法人单位,依法诚信纳税,遵守财务规范。具体由县商务局牵头,会同财政局制定申报指南,按照总额预算、先报先得,及时予以兑现,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激发企业动力,推动新业态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名词解释:
MCN机构:全称为Multi-Channel Network,意为“网红孵化中心”,是一种专业培养和扶持网红达人的经纪公司或机构。
主题词:唐河县加快产业升级促进电子商务提升行动方案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4102915180053 | 文 号 | 唐政办〔2024〕33号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10-29 15:18: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 THZF-4113282024023 |